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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县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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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的要求,河道采砂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活动的管理,做好河道采砂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同时,为了加强县域内河道采砂管理,有效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我县明确采砂管理县级河长(人民政府负责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负责人名单,特向社会公告。现将我县大通河、黑河、八宝河等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公告如下:附件:祁连县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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