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祁连沃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祁连县新城区光明路东侧翠光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琦龙
你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期限三年。
祁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