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对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现对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达杰 祁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
职责: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段海龙 祁连县农牧水利科技局局长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8675037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责任人:索南端智 祁连县水利管理站站长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8675062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附件:祁连县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