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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祁连县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年08月23日    

 

祁政办〔202172号

 

祁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2021年祁连县推进高原美丽乡村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2021年祁连县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祁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21年8月23日

 

2021年祁连县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青建村〔2021〕131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1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分类梯次推进高原美丽乡村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加快补齐农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突出短板,不断改善和提升农牧区人居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打造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高原美丽乡村,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环境需要。

(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考虑村庄自然环境禀赋、建设规模和发展现状等因素,按照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要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量。

——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以补齐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为重点,统筹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厕所改造等项目,加大对农牧区人居环境的有效治理,全面整治村容村貌。

——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按照村庄所处区位条件和不同类型,以村庄规划为引领,科学制定村庄建设实施方案和风貌改造提升方案,按照方案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项目施工管理,提高项目实施针对性和有效性。

——保护特色,提升品质。尊重村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村庄原有风貌、民居特色、传统文化,统筹兼顾,全面提升村庄特色品质。

(三) 目标任务。2021年,省级确定我县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共2个乡镇3个行政村,分别为八宝镇冰沟村、拉洞村和阿柔乡青阳沟村。

(四) 资金安排。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90万元,每村均补助130万元。

二、重点建设内容

(一)补齐设施建设短板。要全面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水平,加快补齐“ 水、电、路、网、讯”等设施建设短板。巩固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有效提高建设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集中供水率。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或升级改造现有通村路网,有效解决村庄“断头路”问题。加快电网改造升级,合理配置太阳能路灯,同步配套完善村内主要干道和活动场所亮化设施。完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逐步实现通讯和宽带网络全覆盖。统筹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完善农村社区党建学习、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便民服务等配套功能。健全农村卫生、医疗、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有条件的村庄可配套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排水设施、清洁能源入户等项目。

(二)加大人居环境整治。要认真落实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村庄清洁行动,依法清除有碍观瞻的残垣断壁、简易旱厕、简易棚圈和私搭乱建设施。引导农牧民积极开展庭院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理乱堆乱放杂物、畜禽粪便,保持卫生干净整洁,美化房前屋后和庭院环境。大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村内各类陈年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有效纠正随意倾倒、丢弃垃圾现象,全面改善建设村人居环境。

(三)推进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要在充分尊重和了解农牧民安居需求和住房实际的基础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因地制宜实施现有农牧民住房围护结构节能保温、户用厕所改造、庭院卫生环境整治等项目,改善住房条件,美化庭院环境,切实提高农牧民居住条件水平。

(四) 优化公共空间环境。要按照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要求,广泛开展村庄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工程,以种植适宜本土气候的花草林木为主,加大对闲置空地、插花地以及河边、路边、村周边等空间的绿化和整治,提高村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坚持绿化美化与配套设施建设统筹兼顾,配套设置花架亭廊、休息座椅、运动健身器材等村民休闲活动设施,进一步提高村庄生态环境质量和农牧民休闲生活品质。

(五) 健全垃圾污水治理体系。要紧密结合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全域无垃圾试点有关要求,把建立健全村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以及构建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作为重点,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分类减量,有效减少需外运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量和外运频次。 同时,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建设村完善“村规民约”和“门前三包”卫生保洁制度,建立健全 “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 (乡) 集中处理”的村庄垃圾治理模式。要结合实际,积极指导有条件的村庄建立农村污水处理系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六) 打造村庄特色风貌。要注重保护村庄既有传统建筑、历史建筑和自然景观,延续传统风貌和历史环境,充分挖掘人文历史、风土民俗、资源条件、特色产业等优势资源,编制村庄风貌设计方案,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全方位打造村庄风貌特色。要坚决杜绝千村一面、大拆大建、照搬照抄、盲目模仿等做法,坚决杜绝大广场、大门楼和统一拆除更换围墙大门等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努力做到美丽乡村建设与村庄生态环境、乡村文化内涵相结合、相统一,具有本土乡村风貌特色的高原美丽乡村。

(七) 带动农牧民稳步增收。要立足村庄产业发展实际,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条件,因地制宜推进产业创新发展,促进农牧民创业就业,实现增收。要指导有条件的村庄应充分利用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等资源,发展各具特色的农村生态旅游、乡村休闲旅游、民俗旅游和农业传统体验游等,将农牧区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牧民持续增收。同时,要积极开展农牧民技能培训服务,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和方案。要以村庄总体规划及村庄风貌设计为依据,细化生产、生活、服务功能,明确垃圾、污水、改厕、绿化等各类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和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加大建设项目计划和资金投入。建立自下而上、逐级备案的方案管理制度,有效提高村庄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指导水平。

(二)坚持分类推进标准化建设。要按照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要求,结合村庄建设实际,合理划分村庄建设类型,按照相应建设标准,分类推进建设村项目建设,不搞项目平均分配、统一标准的“一刀切”。建设村要按照标准要求制定具体建设计划,推动建设项目有效实施。

 (三)加大资源整合形成合力。要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全面梳理各类涉农支农项目,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将有关项目优先安排到美丽乡村建设村,切实加强项目、资金整合,真正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结合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乡村振兴示范、扶贫工程、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整治村庄环境卫生,充实和拓展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内容,整体提升村庄建设品质。

四、建设方式

(一)分级负责。祁连县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负责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承担村庄的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职责。各项目实施乡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结对共建。动员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级单位结对参与祁连县高原美丽乡村建设。

(三)专项支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级各相关部门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使用范围不变的原则,积极争取专项倾斜支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

(四)分类指导。根据省、州政府指导意见,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要求。相关乡镇、部门要结合各村实际,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类进行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五、实施步骤

全县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从2021年3月开始,2021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规划方案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根据省厅《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要求,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并上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

(二)动员准备阶段(5月1日至6月20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入到结对共建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中来,项目所在乡镇要主动协调省、州上级共建帮扶单位深入结对乡村进行调研,签订共建协议,明确具体帮扶项目和资金数量,组织完成备工备料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20日至10月20日)。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投资,集中开展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适时组织开展观摩活动。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20日至12月底)。10月底前3个建设村所属乡镇进行自查验收并完成县级竣工验收,11月迎接省州县年终考评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为切实加强对高原美丽乡村工作有序开展,及时成立乡镇一级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乡镇统一指挥、各村具体实施”的组织体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全面发动,广泛参与。通过设立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召开各类会议等形式,深入群众、广泛宣传,确保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充分发挥农牧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建设当中,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合理布局,认真做好项目规划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严格实行报账制,推进活动建设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格实行报帐制。严格实行工程合同制,对统建部分项目按照相关设计要求,在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实施。

(四)整合资金,多元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项目和资金支持,采取“政府补贴一点、部门帮扶一点、社会捐助一点、集体筹集一点、群众投入一点”的方法,多渠道筹措项目所需资金,确保发挥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健全档案,完善制度。各驻村干部要注重收集各整治户影像等各类档案资料,及时与共建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建立健全“一户一档”。同时,完善村级财务档案和后续管护制度,确保资料齐全、档案规范、制度健全。

(六)协调配合、全面推进。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切实做好配套资金筹集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政策落实,确保高原美丽乡村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2021年祁连县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及结对共建单位名单

 

 

 2021年祁连县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及结对共建单位名单

序号

村庄名单

省级共建单位

州级共建单位

县级共建单位

1

八宝镇冰沟村

省商务厅

海北州文旅广电局

祁连县公安局

2

八宝镇拉洞村

国电集团青海分公司

海北州卫生健康委

祁连县林业站、县科委

3

阿柔乡青阳沟村

 

海北州林业和草原局

祁连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