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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    时间:2021年06月25日    

祁连县财政局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青法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按照《祁连县普法依法治理2020年工作要点》(祁法委普法组〔202002号)文件要求,我局紧紧围绕“财政工作服务于经济发展”为中心,加强财政法规制度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服务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创新理念,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健全制度机制,积极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经过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现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作风建设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华年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分管局领导刘志祥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研究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形势,部署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将依法行政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印发《祁连县财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制定了财政局普法学习计划和重要节日法治宣传分工任务,明确将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列入党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委、县政府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修改完善了《祁连县财政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祁连县财政局岗位权力清单、祁连县财政局岗位责任清单等,重点是完善职权运行体制机制,增强制度的约束力,规范职能股室工作流程,强化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责任主体意识,使各项职权阳光操作、规范运行全局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方面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正在开展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度内部控制编报工作,截至目前覆盖率达85%,并借会计监督检查契机5家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进行了抽查,全各行政事业单位普遍重视内控评价工作,相关制度建立进一步得到了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向县委书记、主管县长汇报财政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等,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常态。二是着力加强财政干部职工廉政学习及警示教育。截至目前,局党组组织干部职工先后50余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创建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党组书记及党党支部书记带头做交流发言,讲党课2次,带动党组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主动增强担责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同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件等,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住底线、警钟长鸣,坚决防止和有效避免财政系统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在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的基础上,做一名有担当的财政干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维稳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狠抓制度建设,积极创造和谐稳定环境。在抓维稳工作中,主要领导从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入手,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法制和安全教育,把财政日常工作和维稳工作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并贯穿始终,把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与反恐怖、反邪教、维稳、法治宣传等其他工作融合在一起进行,落实好省州县维稳会议精神,开展国家安全知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的宣传,及时掌握和排除影响单位的不稳定因素,防止出现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把各种矛盾纠纷苗头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实现单位年内无“大事”、“中事”发生,无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二是提升履职能力,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按照县委、政法委及县政府的要求,局党组在财力非常有限的情况下,足额保障政法经费,优先保证各项维稳支出,按要求列入财政预算,并按工作需要拨付到位。一方面,足额安排公用经费,确保了政法机关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加大对政法部门基础设施、装备设备和办案业务费的投入,有力保障了我县政法工作的高效开展。2020年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64.4万元,用于消防业务经费、消防大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消防水罐车经费等;预算安排资金47.5元,用于民兵训练经费、国防教育宣传、培训管理和国动委综合办公室经费等;预算安排资金296.57元,用于武警官兵生活保障、武警报警系统维修经费及公安部门其他经费。同时安排依法治县、扫黑除恶等专项经费64.6万元,乡镇综治工作经费3.2万元、2020年村级维稳及社会管理工作经费24.14万元、平安寺院创建经费2万元等。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户核算,确保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作用,为全县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力保障。三是坚持统筹兼顾,为完成全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以民族团结创建、党建联盟活动等为载体,全面落实维稳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提升维稳工作水平,为圆满完成今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起到“保驾护航”作用。加大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力度,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等各项财政改革。突出依法治财、科学理财,狠抓法治宣传教育,完善管理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方面。是依法理财,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以及与财政业务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宣传力度,结合非法集资、减税降费等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利用宣传专栏和专版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导功能。是健全完善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强化对财政行政权力的监督,在行政许可、登记发证、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直接影响相对人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执法及行政管理环节,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和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完善行政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与财政主管部门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围绕重大行政决策、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为全县财政重大决策、发展规划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四是加大监督力度,全面促进依法理财2020年年初以来,制定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与各相关部门积极衔接,依法开展了各项检查,截止目前,共开展疫情防控资金检查、援青资金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丝路祁连文史篇监督检查、文化专项资金监督检查、2020年以前未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核查、“小金库”专项治理等检查。共开展检查核查7次,涉及资金达到154752余万元,涉及单位有54余家,查出问题28个。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维护了《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的严肃性,扩大了会计监督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同时,依据《祁连县审计局审计移送处理书》(祁审移(2020)1号),对文体旅游广电局违反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行为给予通报处理决定。监督检查工作稳步开展,在保障财税政策执行、促进增收节支、维护财经秩序、防范与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加强行权平台运行管理。为全面推行我局依法行政,保障行政权力在社会的监督下,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2019年我局清权、确权、认领财政行政权力事项目录95项:(其中:确认:1项、许可:4项、处罚:69项、检查监督:4、其他行政权力:15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1项2020年行政权力正在认领中,通过对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开,对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畅通了监管渠道,各股室的行政权力得到有效监管。

)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

加快“互联网+政府采购”步伐,全县政府采购计划审核备案160项,采购预算金额达 18828.6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 17946.7万元,节约资金881.93万元,资金节约率达4.73%。督促单位、部门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自行采购426笔,采购交易额达274.4万元,做到应采尽采。大大提升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水平,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和采购效率。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

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学习与使用,明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严守政治规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事项一律由集体研究决定,凡重大事项的决策、干部选拔任用、重要项目的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聘请星树佐同志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进行法律论证;对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协助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法律文书的起草和审查。

(七)持续推进“七五”普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积极宣传财政法律法规。一是通过会计QQ群、培训等形式,向广大财务人员、财政干部职工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采购法》、《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财政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复议法》、《国家安全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并逐步开始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财政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政法律体系认识程度不够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法制建设的加强,国家制定颁布了一系列财政法律,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以及其他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一些基本法律制度,但是相关财务人员对一系列财政法律法规掌握程度不够造成在履行财政职能过程中,存在多报销财政资金,坐支非税收入等违规现象
  2、财政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随着财政职能的逐渐增多,财政执法任务也在增加,对财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能力与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总体上财政执法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执法中不合法、不适当的情况一定程度地存在。主要原因为执法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对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发现,对预算单位财政执行职能缺乏有效指导作用

整改措施
   1、加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力度,和财务人员和财政执法人员相关法律制度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相关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规范管理,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各相关股室)

2、按照规定制定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资金银行存放及调度管理办法以及财政监督制度,从而规范本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转。(预算、国库财监股
   3、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核工作,按程序由预算、办公室等相关股室进行审核、修改,提高对规范性文件认定准确性。文件制发后,及时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发文相关室)
   4、及时梳理出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内容,并将涉及民生的重大专项支出的目录、财政政策、相关管理办法、分配因素等事项在财政局网站公布。(办公室、预算及相关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