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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王建国、苟生梅2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祁人社发〔2021〕83号

 

祁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聘用王建国、苟生梅2名同志为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通知

 

县融媒体中心:

  根据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李纳等7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北人社发〔2021〕85号),聘用王建国、苟生梅2名同志为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

接此通知后,安排聘用人员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将新招聘人员尽快安排到岗,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期从2021年10月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工资福利待遇从聘用当月开始供给。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79号)和州委组织部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人社发﹝2018﹞243号),新招录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未满5年的,不得流动。新招录人员在聘用期内,不得申请调离本县到其他地区工作,报考公务员的,需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同意。

 

 

                2021年9月26日

 

 

抄送:县财政局,县编制办,档。

祁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