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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年02月01日    

祁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人民群众

健康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制定的《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祁连县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目标任务表

2.祁连县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祁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人民

群众健康水平实施方案

 

根据《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2020〕29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年至2025年,组织实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进社会健康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广泛动员全社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健康祁连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全县影响健康的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广泛普及,健康服务水平得到持续优化,农牧民群众文明卫生素养得到明显提升;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科学健康观逐步形成,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到2020年底,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覆盖率9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不设指标。

——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县城)达到100%,并做好巩固提升工作,省级卫生乡镇(县城)比例提高到97%;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比例提高到13%。

——做好国家级卫生县城巩固提升工作。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基本扭转农牧区村庄环境“脏乱差”的局面。

——县城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85%以上。

到2025年底,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现全覆盖。

——农牧区卫生厕所全面普及。

——省级卫生乡镇(县城)实现全覆盖,持续巩固国家级卫生县城,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比例提高到15%。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95%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基本扭转农牧区村庄环境“脏乱差”的局面。

——县城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95%以上。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明显提高。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2020年至2025年,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优势,紧紧围绕健康祁连建设目标,以推进健康祁连行动为统领,以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方针为指引,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重大疾病防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长效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创新群众动员,加快构建从部门到地方、从社会到个人全方位推进实施健康祁连行动的社会整体联动新格局。

(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结合当前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以清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重点,以“除四害”为抓手,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农村牧区重点开展清理垃圾、淤泥和路障,改造水、路、厨、厕、圈,治理柴草乱垛、棚圈乱搭、粪土乱堆、污水乱泼、垃圾乱倒和畜禽乱跑的“三清、五改、治六乱”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绿化美化。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类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落实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级处理”措施,全面清理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清理村内沟塘、河道等水体中的漂浮物、畜禽尸体,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进“农牧区健康卫生家庭”创建活动,使农牧民群众重视个人卫生,注重身体锻炼、家庭环境卫生、心理健康等,切实提高农牧区群众健康意识,各乡镇发动、村委会组织当地热爱健康生活方式、关注健康生活品质的家庭参与系列评比活动城镇重点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对农贸市场、城中村、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铁路公路沿线、旅游景区(点)、建筑工地、公厕、废品收购站等重点地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着力解决脏、乱、差现象突出问题,全面治理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现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开展社区清洁行动。重点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加强居民楼道间和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清理整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强化集贸市场管理和环境治理。要切实加强各类集贸市场管理,禁止活禽售卖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严格活禽市场准入,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组织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农牧区集市等各类集贸市场清扫内外环境,清理卫生死角,及时密闭收运垃圾,特别要加强密闭环境下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消毒、通风管理。组织各类店铺、摊位开展“搬家式”大扫除,完善防鼠等“三防”设施,切实改善市场和周边环境卫生状况。开展集贸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贸市场内公厕、水池、垃圾桶、活禽宰杀点等设施清扫保洁和消毒,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草局)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城乡餐饮业卫生管理。发动城乡各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重点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后院、食品加工后厨、食品储存库房开展集中清理活动。清理室内外杂物乱堆乱放以及地面、墙壁、门窗、顶棚、油烟机、垃圾桶等污垢、油渍。整治门前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违规行为,保持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内外干净整洁、门前车辆停放有序。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病媒生物防治措施,设置与外界相通下水道、通风管道、排风扇等防蝇防鼠网和食品库房铁皮防鼠板。查处餐饮服务单位经营野生动物非法行为。(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

(四)开展村(社区)、单位和家庭卫生清洁活动。组织社区、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开展环境清洁行动,集中清理住宅小区、办公楼前楼后及楼道堆积杂物、陈旧垃圾等无用杂物,消除卫生死角,开展垃圾收集点(箱)的预防性消毒,做到院内外环境干净整洁。结合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广泛组织开展“清扫家园”行动,清理村庄卫生死角,及时收运垃圾,清除宅前屋后乱堆乱放,进一步提升村庄整洁程度,强化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广泛在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配备分类垃圾桶,强化卫生健康意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保持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五)开展企事业单位工作环境整洁行动。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发动职工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洁行动,对车间、厂房、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运动场等人员较集中的场所及单位周边环境进行清脏治乱大扫除,清理积存杂物、废弃物,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要加强办公场所内自然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加强公共物品及地面、走廊、厕所、电梯、食堂等公共区域定时清洁消毒,强化厕所、洗手池等硬件设施的维护管理。要针对仓库、车间、食堂、宿舍、地下车库等重点区域采取病媒生物防制有效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

(六)加强学校、托幼机构、车站、景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开展学校、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宿舍、休息室、餐厅、宗教活动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整治车站、旅游景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的“八乱”现象和无照经营、流动摊贩、尾随兜售、强买强卖等行为,规范景区商业、餐饮、娱乐经营摊点,不断改善旅游景区环境面貌。全面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做到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场地洒水降尘,全面实施密闭运输,全面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强化对小餐馆等“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强人员密集地区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维护,提高城乡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着力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面貌。强化公路、河流沟渠沿线、机场周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公路沿线非法广告和标志、标语。加强主要交通干线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管,公路沿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强化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提档升级和配套建设,合理设置周边果屑箱等环卫设施,提升收集、储存、运输能力。规范公路运营卫生管理,引导教育旅客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行为。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青海机场公司祁连机场)

(八)广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抓手,积极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和省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创建目标和实施方案,将卫生创建成效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依托美丽城镇建设,加大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消除城镇脏乱差现象,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制(修)订村规民约,积极推动单位、村(社区)等定期组织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小手拉大手、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劝阻和治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卫生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九)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根据《青海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青海省农牧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调动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下大力气解决城乡公共厕所和国省干道沿线厕所数量少、标准低、卫生差、管理缺等问题,积极改善人民群众如厕难的短板。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加快农村牧区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使用卫生厕所,将卫生厕所建、管、用纳入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农村牧区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宗教活动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和旅游景点、铁路公路沿线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县教育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和疾病防控工作。要注重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组织优势,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各种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进行监测调查,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向农牧区延伸,帮助指导农牧民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在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疾病防控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县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落实传染源管理、危险因素控制、防病知识普及、社会心理支持等综合防控措施,特别要以鼠疫、包虫病、比鲁氏病等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疾病流行规律和研判情况,发挥爱国卫生工作的独特优势,及早动员部署,调动各方力量,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局)

(十一)积极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疫情防控需求,结合返岗工作人员流动性增大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促进健康教育常态化,全面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使广大师生形成较好的健康素养和良好习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和村(社区)宣传栏、业主微信群、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及时准确将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每个人,引导人们养成勤洗手、多通风、不食野生动物的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提升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宣传,增强群众依法防控意识,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十二)切实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加强农牧区特别是水源型、饮水型和地方病病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统筹解决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抓紧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逐步实现县级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草局)

四、近期目标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中旬至2020年4月中旬)。召开启动会,明确责任,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和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动手、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第二阶段:集中实施阶段(2020年4月中旬至2020年10月底)。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原则,认真开展整治活动,逐项推进落实重点任务,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期间,县爱卫会组织相关单位不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在逐级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县政府统一组织检查考核,总结整治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开展整治活动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爱卫会要充分发挥统筹领导作用及时安排部署各项重点任务,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爱国卫生工作水平。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前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形势,制订工作计划。积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群策群力、群防群控,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广泛宣传动员。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微信等手段,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的意义和作用,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结合健康青海行动重点内容,开展以“健康促进、健康传播、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形成“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大健康观,全面提高群众的健康素养水平。针对不同人群关注的健康热点问题,选择不同的方式和手段,有针对性开展健康知识的宣传,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爱国卫生运动顺利开展。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明确目标责任和时间节点,狠抓落实。县爱卫办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强化部门责任落实,依托环境综合整治,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从机构队伍、设施建设、资金筹措、管理考核等方面入手,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县财政加大经费投入,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在开展环境卫生治理的同时把“厕所革命”做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工作措施,将厕所建设、服务管理作为改善环境卫生面貌、促进人民身心健康的有效措施。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附件1

祁连县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段目标任务表

序号

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阶段目标

备注

2020年   

2025年   

1

农村环境     综合整治项目覆盖率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95%

100%

 

2

城乡公共厕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

完成年度目标数

完成年度目标数

 

3

农村卫生     厕所普及率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一类县:90%

二类县:80%

三类县:不设指标

卫生厕所

全面普及

 

4

县城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率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0%

85%

 

5

县城污水处理率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

85%

95%

 

6

农村生活     垃圾处理率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90%

95%

 

7

农村集中式    供水人口比例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0%

95%

 

8

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创建比例

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13%

15%

 

9

省级卫生乡镇(县城)创建比例

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电文体旅游局

97%

100%

 

 

附件2

祁连县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行动内容

主要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重点清理城乡环境卫生死角。加大对城中村、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重点地区市容顽症的整治力度。

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路边洗车、占道经营、夜市摊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全面治理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吐乱扔、乱行等不文明现象。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综合整治农牧区环境。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农牧区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家园美化行动等工作,开展“三清、五改、治六乱”为重点的村庄环境整治。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3.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有步骤、有重点地规范建设村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4.规范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改进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方式,扩大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做好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日常保洁。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局

5.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立城乡一体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系统,健全农牧区生活垃圾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6.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推行县域城乡、医疗机构污水统筹治理,不断提高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强化集贸市场管理和环境治理 

1.开展市场环境卫生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清理市场所有摊位的环境卫生,加强市场内公厕、水池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有效整治乱堆杂物、乱扔垃圾现象,大力改善集贸市场和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状况,为群众营造干净整洁卫生的市场购物环境。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林草局、县卫生健康局

2.落实好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摸清区域内市场情况,坚持“一场一策”的原则,制订每个市场的整治计划、措施和进度,做到清查一个、整治一个、规范一个,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传染病防控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

3.强化各类市场尤其是集贸市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在市场内规范设置防鼠、防蝇设施,疏通排水系统,及时冲洗排水沟,避免病媒生物孳生。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

4.要积极推广活禽集中宰杀、冷链运输、白条冰鲜上市的做法,严格活禽市场准入。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和餐饮业卫生管理

 

1.整治餐饮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室内外杂物乱堆乱放以及地面、墙壁、门窗、顶棚、油烟机、垃圾桶等污垢、油渍,保持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干净整洁。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设置与外界相通下水道、通风管道、排风扇等防蝇防鼠网和食品库房铁皮防鼠板。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查处餐饮服务单位经营野生动物非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开展村(社区)、单位和家庭卫生清洁活动。

1.充分发挥基层村(社区)委会组织动员的作用,组织群众从家庭环境着手、从不文明习惯改起,自己动手净化绿化美化家庭和公共空间,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杂物,有效提升居民文明意识和健康卫生意识。倡导群众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膳食,适度运动,充分休息,不随地吐痰,妥善处理废弃口罩。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2.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开展“搬家式”大扫除活动,对家庭内外环境开展大扫除,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

(五)开展企事业单位工作环境整洁行动。

发动职工对车间、厂房、办公扫除,清理积存杂物、废弃物,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卫生、室、宿舍、食堂、厕所、运动场等人员较集中的场所及单位周边环境进行清脏治乱大干净、整洁。                                     

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省、州、驻县各单位)

(六)加强学校、托幼机构、车站、景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

1.开展学校、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宿舍、休息室、餐厅等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整治车站、旅游景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的“八乱”现象和无照经营、流动摊贩、尾随兜售、强买强卖等行为,规范景区商业、餐饮、娱乐经营摊点,不断改善旅游景区环境面貌。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着力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面貌。

强化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规范铁路、公路运营卫生管理,保持客车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引导教育旅客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行为。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海机场公司祁连机场

(八)广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1.提升卫生创建水平。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抓手,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市、乡镇(县城)和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工作,将卫生创建成效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依托美丽城镇建设,加大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消除城镇脏乱差现象,实现城镇环境整洁、生态优美。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改进方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制(修)订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 积极推动街道、单位、村(社区)等定期组织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小手拉大手、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劝阻和治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卫生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省、州、驻县各单位)

3.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国家、省级卫生城镇和单位要在整洁行动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巩固和提高创建水平,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和居民文明素质的整体提升。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省、州、驻县各单位)

(九)大力推进厕所革命

1.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推进力度。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到新农村建设、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等项目中实施,合理整合项目资源,形成多方投入的改厕筹资模式。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2.加强公共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启动全州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行动,有效改善全州旅游厕所卫生状况。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农牧民使用卫生厕所,巩固和扩大改厕工作成果。依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强化对农牧区群众改厕后的健康教育。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十)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和疾病防控工作

1.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各种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

2.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疾病流行规律和研判情况,发挥爱国卫生工作的独特优势,及早动员部署,调动各方力量,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

(十一)积极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

1.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公交地铁广告及微信、微博、抖音等多种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

2.发挥医疗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广泛普及传染病防控和健康知识,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十二)切实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

1.加强城镇供水设施建设。重点进行自来水厂和供水厂改造与建设、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应急供水能力建设等,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建立州、县城镇供水水质监测体系和水质社会公开制度,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保障城镇安全供水。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草局

2.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和供水保证率。加强农牧区特别是水源型、饮水型和地方病病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

3.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切实落实饮水消毒卫生措施,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饮用水水源及应急水源建设与保护,州县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

牵头单位: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