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概况 领导风采 政务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热点专题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规范性文件
祁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祁连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年10月13日    

  

祁政办〔2021〕93号

 

祁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祁连县深化“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机关各单位:

2021年祁连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祁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2021年祁连县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青海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20〕41号)和《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海北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北政办函〔2021〕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结合祁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营商环境是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安排,其优劣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兴衰、生产要素的聚散、发展动力的强弱。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来优化营商环境,从根本上说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优、门槛低、负担轻、机制活、支持强、保障全、效率高为目标导向,全面建设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宽松便利的营商环境是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美丽现代化新祁连的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公布县级层面现行保留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子项(业务办理项)等各类要素。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事项,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

责任单位:县政府审改办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不断提高向基层放权的精准度和合理性。2021年12月底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责任单位:县政府审改办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编制公布县级层面设定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明确设定行政备案事项的权限,规范实施备案程序,严防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系统梳理县级层面设定的企业年检、年报事项,分批次推进年检改年报,推动年报事项“多报合一、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审改办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全县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进一步精简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结合实际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对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提高投资审批效率。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优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探索开展“标准地”出让改革,简化优化工业项目供地流程,压缩供地时间,降低投资项目运行成本。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各相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避免企业重复填报、部门重复核验。全面开展投资平台全程线上审批,实现“一网办”。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水利科技和乡村振兴局等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推动建立完善备案管理、告知承诺办法,简化优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条件、材料、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准营环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推行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政府审改办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推动减少各类证明事项,实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证明。确需提供证明的,应告知证明事项名称、用途、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等信息。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取消和下放事项监管。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方式,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进一步梳理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与地方监管执法的衔接,建立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高效监管机制,确保责任清晰、监管到位。

责任单位:县政府审改办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纵深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动县级行政执法机关修订完善行政裁量种类、幅度,规范适用程序,纠正处罚不规范等行政执法行为。鼓励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依规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以罚代管。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进行结合,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做好“两库”的日常维护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按照国务院要求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责任单位: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府审改办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持续完善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州内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的有关意见。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中国建设银行祁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祁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祁连分行、祁连农商银行,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梳理制定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督促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梳理明确重点监管事项,制定县级层面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县政府审改办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制定完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等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水利科技和乡村振兴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实施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企业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在更多领域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科学评估企业标准的质量,推动企业标准水平持续提升。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城管领域执法公平公正。督促城建管理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公布城管执法标准和要求,加大对随意执法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守好质量和安全底线。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重要环节、重点项目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实施专项检查,对有投诉举报、涉及公共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对其它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按计划开展日常检查。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医药领域监管。重点整治医药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规支付医保待遇、拖欠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等问题的监管。完善欺诈骗保线索移交机制,对欺诈骗保行为实行部门联合监管。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优化互联网医疗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对接互联网平台,开展互联网复诊、互联网健康咨询、远程辅助诊断等服务,研究制定互联网健康咨询流程和标准,探索根据病种分级分类实施互联网问诊管理,实现线上咨询、线下诊疗衔接。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出台《祁连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整治成品油市场乱象,保证成品油市场正常流通秩序。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完善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动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大对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力度,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加快“一网通办”进度。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加大“青松办”宣传引导力度,进一步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依托青海政务服务平台二期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下沉网上办理。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审改办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广使用“电子税务局”。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1年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祁连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优化水电气暖网等公用事业服务。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优化外线施工办理流程,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持续优化公证服务。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上办。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加强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能力,2021年底前实现就医结算备案、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事项异地办理。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审改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等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完善省、市、县、乡镇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持续改进窗口服务,推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将涉及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打包,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公布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由一家牵头部门统一受理、配合部门分头办理,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避免企业和群众来回跑。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审改办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整合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2021年底前,全县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一整合为“12345”便民服务热线(简称12345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同时,优化流程和资源配置,实现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

责任单位: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落实不动产抵押业务便利政策。按照省政府要求,加强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便利企业和群众融资。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中国建设银行祁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祁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祁连分行、祁连农商银行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进一步简化优化社保业务办理。优化社保缴费业务流程,扩大“不见面”服务范围,实现企业缴社保费基本能网上办理,年底前实现个人缴费基本能“掌上办理”,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办理”。简化工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和事项,压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时限。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严格落实便民惠民医保政策。推动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清理医保定点机构不必要的申请条件和要求,以及与医保管理无关的申请条件,缩短办理时限,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定点管理,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报销的范围,2022年底前要确定一个定点的医疗机构,能够直接报销包括门诊费在内的医疗费用。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加强社会救助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残疾人、教育救助对象、住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等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畅通困难群众求助热线(“12345”热线),完善特殊困难残疾人访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开展救助。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残联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优化涉企审批服务。分行业分领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明确行政备案材料、程序,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涉企事项网上办理,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责任单位:县政府审改办、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完善“好差评”制度,运用好“好差评”结果,倒逼政府部门深化改革、改进服务。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七)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中的好做法制度化。及时总结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经验做法,优化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功能,督促各部门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八)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该减必减、该降必降”原则,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祁连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九)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部分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清理规范不合理收费。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整治银行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

责任单位:中国建设银行祁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祁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祁连分行、祁连农商银行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一)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全面自查,2021年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乱收费问题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二)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加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三)加大就业服务供给。清理对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的不合理要求。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四)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评价规范开展评价活动。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五)支持提升职业技能。合理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推动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按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支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简化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材料。加强对家政、养老等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就业能力。创新开展“行校合作”,鼓励行业协会、跨企业培训中心等组织中小微企业开展学徒制培训,探索开展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训。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等方式,便利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设立。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六)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着力推动消除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隐性壁垒,不断拓宽就业领域和渠道。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监管和引导,促进公平有序竞争,推动平台企业依法依规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改进管理服务,支持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落实和完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完善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政策措施,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牧水利科技和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祁连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中国建设银行祁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祁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祁连分行、祁连农商银行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七)健全惠企服务机制。推广退税网上申请,减少纸质资料传递,实现退税全流程电子化。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整合财产和行为税10税纳税申报表,整合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申报表。大力发展市场化征信机构,建设和完善“信易贷”“青信融”平台,推动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托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企业精准“画像”、有效增信,提升金融、社保等惠企政策覆盖度、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规范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确保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经营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严厉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祁连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建设银行祁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祁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祁连分行、祁连农商银行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八)继续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适时调整优化精准防控措施,加快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对出现散发病例的区域加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人员防护、乘客测温等措施。支持旅游景区、剧场等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餐饮业、住宿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恢复发展。总结推广疫情防控中服务企业的经验做法,将行之有效、市场主体认可的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及时清理取消不合时宜的管控措施和临时性审批事项。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牵头,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成立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局长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要把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要把推动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 梳理找准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主动对标先进,瞄准一流标准,有针对性地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落实,使政策红利更多惠及企业发展,将落实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县政府报告一次。

(二)强化改革协同。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统筹协调、督导落实、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协同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合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的落地见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县政府各部门要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要总结推广基层利企便民的创新典型做法,合力营造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