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人社发〔2020〕130号
祁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聘用付生海等7名同志为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通知
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付生海等7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北人社发﹝2020﹞181号),聘用付生海等7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分配如下:
付生海同志分配到祁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
才旦卓玛、阿怀巍2名同志分配到祁连县阿柔乡卫生院工作。
胥生辉、马宗花2名同志分配到祁连县默勒镇多隆卫生院工作。
陈万芳同志分配到祁连县野牛沟乡卫生院工作。
马惠玲同志分配到祁连县央隆乡卫生院工作。
接此通知后,安排聘用人员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将新招聘人员尽快安排到岗,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期从2020年9月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工资福利待遇从聘用当月开始供给。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79号)和州委组织部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人社发﹝2018﹞243号),新招录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未满5年的,不得流动。新招录人员在聘用期内,不得申请调离本县到其他地区工作,报考公务员的,需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同意。
2020年11月13日
抄送:县财政局,县编制办,档。
祁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