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春青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
经2023年3月7日十五届县委第40次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马春青同志为县人大社会建设和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