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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县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文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行政处罚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2年12月14日    

祁连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福建文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行政处罚的公示

 

违法事实:福建文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的国家高速G0611张掖至汶川公路青海省扁都口至门源段公路7标段(K50+000K55+500段)景阳岭隧道建设项目涉嫌存在“私设暗管偷排水污染物”、“未建立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和《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和《青海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的规定,对福建文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对福建文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建立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的违法行为行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处罚时间:2022930

执行情况:已执行

立案时间:2022830

结案时间:20221214

祁连县生态环境局

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