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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8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来源:    时间:2019年04月10日    

北政〔2019〕12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直各相关单位:

201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全面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做好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全州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消防工作成效显著,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进一步激发各级各部门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我州消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共5个)

海北州教育科技局

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祁连县公安局

海晏县原子城纪念馆

刚察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消防工作先进个人(共10个)

韩延杰   海北州公安局办公室科员

    海北州电视台主持人

徐登峰   海北州民政局救灾科科员

乌兰巴特  门源县教育局局长

李德明   祁连县人民医院总务科科长

韩廷辛   祁连县文物管理所所长

崔生秀   海晏县三角城社区书记

马俊萍   海晏县和平社区书记

    刚察县泉吉乡派出所消防民警

达玉梅   刚察县城东社区消防干事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为全州消防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队广大官兵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牢记职责使命,忠诚服务人民,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海北州人民政府

2019年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