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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05月03日    

北政办〔201737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海北州政府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2

 

海北州政府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中发201536号)省委、省政府《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青发201614号),根据《青海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北发201621号)、《海北州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北政办2017号)和《海北州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台账》(北政办2017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机构

  由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各县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年底由州政府法制办协调落实工作人员,参加由州目标办统一组织的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

二、考核对象

  (一)各县人民政府;

  (二)青海湖农场;

  (三)州政府各部门。

三、考核分值与内容

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考核的分值占各地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总分的6%。考核采用平时检查考核和年底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监督检查占2%具体内容和分值采用统一标准(附件1);年底集中考核占4%分为三种考核内容:各县政府(附件2)、青海湖农场(附件3)、州政府各部门(附件4)。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平时检查考核与年底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平时检查考核。适时对各地各部门2017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具体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学习宣传、工作安排、工作落实、业务培训以及州委、州政府(法制办)相关工作要求的落实执行情况。平时检查考核工作由州政府法制办负责。

  (二)年底集中考核。由州政府法制办抽调人员参与州目标办统一组织的年底考核,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内容的考核。通过核实年度报告、查阅资料、案卷评查等方式,对被考核对象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现场考核。

  (三)综合评定。州政府法制办根据平时检查考核2%和年底集中考核4%情况,确定依法行政单项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按照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6%的比例换算后,计为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依法行政分项考核成绩。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各县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考核对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切实按照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完成各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二)各县政府应根据《青海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参照我州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结合本县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制定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各县政府对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应于2018115日前报州政府,并抄报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政协。

  联系人:贾元 联系电话(传真):09708643407

 

附件:

1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平时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2、四县政府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3青海湖农场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4、州政府各部门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