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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12月11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17169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7〕192号)要求,经州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是加速推进依法治州进程,加快法治海北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政策解读是对政府重要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所作的解释性说明 (立法解释除外)。加强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对帮助政府及其部门执行落实重要政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规范政策执行行为、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是适应当前政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府机关工作作风、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府效率效能、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是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政策文件解读责任、范围和程序

(一)明确解读责任。州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及重要政策起草部门(单位)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承担政策解读的首要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政策解读工作由起草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多部门会同起草的,由牵头部门(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政策解读牵头部门(单位)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参与政策解读;政策制定的决策者、参与者应牢牢把握政策解读的主动权、主导权,带头分析形势、阐释政策、主动接受媒体采访,向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宣传解读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为全面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解读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文件,应当进行解读:

1.州人民政府规章; 

2.以州人民政府或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3.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进行行政管理的州级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进行行政管理的州级组织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广泛知晓的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

.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文件。

(三)规范解读程序。

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开展。部门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应当同步谋划、组织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其中,解读方案包括解读重点、解读时间、解读形式、解读渠道、其他事项等;解读材料包括具体解读内容。部门制订的政策文件,应当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领导审签。各部门提请拟以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或者拟由部门自行印发、需报州政府同意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在报审政策文件相关材料时,应当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上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州政府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州政府办公室在呈送领导审签政策文件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需提请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也一并提请审议。解读方案一经审定,各部门要抓紧组织编写解读材料,并于政策文件印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其中,政府规章和行政性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应送同级法制部门审查。

三、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内容、形式和渠道

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应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的内容,主要包括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和落实的措施要求,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以及政策出台后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政策红利等。解读内容要做到全面、详尽、准确,便于群众理解和查阅。其中,政府规章有立法解释的,其政策解读应当结合立法解释进行全面解读;对于群众和媒体的一些重大关切,应积极回应,避免“误读”。 

政策解读形式一般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鼓励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后,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可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其中,涉及全州性重大民生问题的政策措施,应以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形式及时进行全面解读发布。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传播作用,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不断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全领域、全媒介、全时段、全过程抓好重大政策信息的解读发布,营造正面、强大、紧密、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信得过”。

四、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保障和监督

(一)建立完善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重要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州政府门户网站是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重要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不断完善政策解读专栏建设,及时跟进、主动对接,实时更新解读内容。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抓好重要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的落实,加强解读队伍建设,做好人员和专项经费的保障工作,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相关环节有机融合、有序推进,并广泛宣传解读材料,根据实际及时进行补充解读。 

(二)严格按照程序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所有对外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审核,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对接联系、积极协调和配合政府网站管理部门及时对外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信息。以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必须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稳妥处置重要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各部门(单位)要密切关注重要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映,与出台政策部门(单位)及舆情反映方形成互动。对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必要时应连续解读,并进一步通过答记者问、在线访谈、电视专题、问答专栏等形式及时回应,以防止政策信息因失实失真、言论不当误导公众,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特别是涉及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解读,要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问题,掌握民意主流,不断强化形势分析和政策阐述,增进社会共识。 

(四)加强考核监督。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县、州直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此项工作有效落实。

本《通知》适用于州政府组成部门、派出机构等,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县人民政府要参照本《通知》建立本地区政策文件解读机制。

  

201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