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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北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
3个工作日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年08月11日    

北政办〔202083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海北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29

 

 

 

海北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效率,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根据《青海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启动时间

202081日起,与全省同步全面启动以下三项工作:

(一)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税控设备,其中,营业执照和参保登记同步办理,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印章刻制和发票申领并行办理,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推动企业开办信息实时共享,实行相同信息不再重复填报、相同材料不再重复提交、用户身份不再重复验证,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的便利化水平。

(三)提供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参保登记“一网通办”和“一窗通办”,到20209月底,“一网通办”平台办理率达到90%以上。

二、具体任务

(一)清理非法定企业开办事项。各相关部门全面清理本地区、本部门非法定涉企开办事项,除法定的主体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任何地区、任何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设置企业开办其他条件和要求。取消首次申领发票办理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的做法。全面梳理印章制作环节的办理事项、程序和材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到现场办理印章刻制手续。对于企业印章使用民族文字有规定的,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举措,确保申请人能够在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间内领到印章。

牵头单位:州政府审改办、州市监局、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税务局。

配合单位:人行海北州中心支行

(二)优化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各部门要配齐配强窗口工作人员,在确保依法依规办理企业开办事项和保证质量的同时,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做好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衔接工作,除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对已申报名称提供保留1个月的服务。为新办企业提供规范化经营范围表述用语自主选择服务,所选经营范围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后置审批的,登记机关一次性告知需要办理的事项和涉及部门。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对申请人提交的同一办理申请,除因申请材料不齐全、网上信息填写不准确、业务信息系统故障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回退”。

牵头单位:州市监局、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税务局

配合单位:州政府审改办、州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州发改委、州政务服务监管局

(三)精简企业开办申请材料。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力度,推进自然人身份信息、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在线核验和电子签名,对新设企业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已经完成自然人身份验证的,在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中不再重复验证、重复注册;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或者自然人数字证书对申请材料完成电子签名的,不再上传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影像件;对不能通过自然人身份网上验证或不能完成电子签名的,提供实体窗口办理途径,由申请人到现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实行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核验,由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人填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即时与省自然资源厅共享的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网上核验,对通过核验的,除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外,只填写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书;对填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不能通过网上核验的,由申请人自主选择通过网上或窗口提交符合规定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证明材料进行登记。

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监管局、州市监局、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税务局、州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 州政府审改办、州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四)提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在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税务部门电子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保登记互联网信息系统整合到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一网通办”平台的基础上,提供集申请提交、信息公开、结果告知、自助查询等为一体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除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等特殊情况外,常态化企业开办事项全部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实行申请信息一次填报、相同用户一次验证、部门系统无感登录,申请提交、受理审核等全流程信息实时公开,办结件发放信息及时通知。提供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企业登记电子档案在线自助查询。实行印章制作企业、印章材质、取章方式在线自主选择和费用网络支付。

牵头単位:州市监局、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税务局

配合単位: 州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州发改委

(五)开辟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专区。将营业执照、新办企业纳税业务办理以及营业执照、发票、印章、税控设备发放集中到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专区,在“一窗通办”专区设置帮办指导区、自助服务区和业务受理区,配备帮办人员,提供现场咨询、信息录入、窗口受理和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税控设备发放等服务。企业登记机关、公安机关、税务主管机关、印章制作企业和税控设备制作企业应当加快办结件制作效率。

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监管局,州市监局

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税务局

(六)推行企业开办网上“一事通办”服务。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将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参保登记企业开办事项作为“一件事”,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供“一事通办”服务选择,由申请人自主选择“一事通办”或者分项办理企业开办事项。对选择“一事通办”的,实行企业开办申请信息“一表填报”、委托授权一次完成、发票申领和印章刻制申请一并提交,办理结果一次告知,并在具备条件的县级“一窗通办”专区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税控设备等办结件。

牵头单位:州市监局、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税务局

配合单位:州政务服务监管局

(七)降低企业开办成本。鼓励各级人民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税控设备,免费提供邮寄服务。继续推进“政银合作”,将合作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指导帮办、代理和发放营业执照服务逐步延伸到各县,为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就近办”服务。积极推进与邮政公司合作,通过“一窗通办”专区为申请人提供办结件寄递服务。

牵头单位:州市监局、州政务服务监管局,人行海北州中心支行、州邮政管理局,州公安局、州税务局

配合单位:州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州财政局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强化工作保障,促进业务协同,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成立由州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领导小组。

 : 王爱东   州市监局局长

 : 李振远   州公安局政委

尕藏尼玛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建平   州人社局副局长

 杨凤蔚   州政务服务监管局副局长

辛秉荣   州税务局副局长

赵红燕   人行海北州中心支行副调研员

韩建平   州市监局党组成员

杨瑞强   州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州发改委科长

甘世林   州政府审改办干部

办公室设在州市场监管局,由州市监局企业监管科负责统筹协调工作,推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州直各相关部门要确定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组织落实本部门承担的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媒介,加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宣传引导,加大具体改革举措解读解答,积极回应办事群众的关心关注,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各相关部门每两个月将落实情况于双月15日前报州市监局。

联系人:袁莉     联系电话:0970-8642661

传真:0970-8642739  电子邮箱: 7194707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