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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
要点》和《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
工作要点任务台账》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年06月22日    

北政办〔202056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和《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15

 

 

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州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持续深化“五个海北”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精准的法治服务、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1.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不符合《条例》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完成清理、修改、废止工作。按照省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积极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2.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重点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

3.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公布州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州、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继续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不断提高向基层放权的精准度。深入推进投资“审批破冰”工程,全面实现并联审批、不见面审批、平台之外无审批。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不动产登记时问,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

4.深化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州为单位探索推进“一照通办”、“一证通办”,以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为依托,实现信息一次采集、部门共享。

5.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6.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做好疫情防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全面梳理完善相关应急处置预案,加快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依法防控体系。强化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拉网式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开展城市运行专项治理。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推进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建设、引导规范宗教事务、加强鼠疫防控、保障无线电安全、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立法工作。全面清理与上位法、相关政策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8.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调研,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构建覆盖全省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网络体系。

9.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加强主动审查,提升监管质量。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和专项清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相一致,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0.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提升决策公信力。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

11.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参照《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制定《海北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探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构建行政执法力量配备与事权划分相匹配的组织体系,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执法工作体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青海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青海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青海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基本实现执法信息准确公示、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14.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加大营商环境、疾病预防控制、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国家公园执法巡查、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惩处违法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在重点行政执法活动中应当主动邀请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进行监督。认真组织重大案件回访,切实解决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五、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

15.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全州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等数据标准统一,提升数据共享水平,满足普遍性政务需求。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消费诚信、社会诚信建设。

16.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融合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17.大力推进“一事通办”。加强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优化再造服务流程,精准集成办理,推行“一表申请”。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大幅提升“事项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服务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8.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整合职责,优化人员配备。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19.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诉调对接”和“公调对接”工作,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改进仲裁服务,规范行政裁决,加强信访工作。

七、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20.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

21.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满意度第三方评估。做好示范创建项目的宣传,加强县、乡示范创建工作业务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好标杆的辐射带动作用。

22.加强法治督察考评。认真实施《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完善法制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将考评结果作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内容。